12月21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宣布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始实施。
此次省际联盟由陕西、湖南、海南、山西、广西、贵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十一省(区、兵团)组成,开展省级药品带量采购,并委托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
对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替代性强的药品,通过专家遴选确定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目录
据悉,本次11省采购联盟是目前为止国内涉及范围最广的药品带量采购跨区域联盟,覆盖了整个大西北、西南两省及其他区域。早在2个月前,业内就流传了此次采购文件的相关细则,共涉及15个带量采购品种。
而此次正式公布的文件中,15个品种减至13个,绝大多数为注射剂品种,13个品种分别是复方氨基酸(18AA)、丙氨酰谷氨酰胺、天麻素、罂粟碱、托烷司琼、脂溶性维生素(Ⅰ)、葛根素、腺苷钴胺、银杏叶提取物、胶体果胶铋、果糖、复方甘草酸苷、法舒地尔。
据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实际中选企业为3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
总体来看,此次报量还是相对审慎的,除了复方甘草酸苷口服常释剂型达到了8234万片、胶体果胶铋口服常释剂型两个剂型合计超过6000万/片,其余品种均未超过千万。
最大省际联盟,评审规则是什么?
虽然报量相对保守,但11省联合集采的辐射效应也不容小觑,值得各药企用心研究,寻求更大的市场份额——此次也采取了双信封模式,主要规则如下:
1. 技术标规则:
同一目录,申报企业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的,将“技术标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技术标评分入围数量表”的相应数量,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产品(若最后一名得分相同时,均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2. 商务标评分规则:
对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产品进行商务标评分。根据企业报价,按照“价格分=100×(同组最低报价/该品种报价)”,计算价格分。
3.综合评分规则:
技术标评分占综合评分的20%;价格分占综合评分的80%。依据综合评分得分结果确定入围品种。
综合评分=技术标评分×20%+价格分×80%。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中选产品数量表”的相应数量,确定拟中选产品(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价格分高的优先入围;价格分相同时,产品产量得分高的优先入围)。
获得拟中选资格的企业及申报品种,统一进入供应地区确认程序。拟中选企业应结合本企业产能确认供应地区。拟中选企业按申报报价由低到高(当价格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确定;技术标得分相同时产品产量高的优先确定)依次交替确认供应地区,每个拟中选企业每次选择一个省(区),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所有报量省(区)选择确认完毕。
拟中选企业选择时必须做出确认,不得弃权,否则视同放弃拟中选资格,由其他拟中选企业依次确认供应地区。
药品格局即将洗牌
虽然本次联盟的报价,比起省级带量采购,并未出现较为明显的上升和暴涨趋势。但风云药谈分析,这次11省联盟“带量采购”的最大意义不在于这次的量,因为最终的量的确一般般,但带量采购之后的市场开拓确实不容小觑,总的来说,带量采购的逻辑对中标药企的市场拓展更为有利。
据了解,目前各省在探索不同的模式,在不同规则下企业的报价情况则会为后来者提供一定的启示意义。江西、11省联盟等不少省份的模式是“双信封+带量采购”或者相关变体,福建省是“八标+带量采购”,湖南省是“分类采购+带量采购”,山西省是“击穿价带量采购”,这更加考验企业的战略意图和成本管控。
不同的规则和机制下,中标报价的高低有所区别。比如最早开辟双信封带量采购模式的江西,降幅分、绝对值分都值得多次分析。
事实上,陕西省此前就在省际联盟的尝试上卓有成效。此前,由其牵头组织的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新疆建设兵团、湖南、广西、贵州、海南等10个省(区、兵团)组成联盟对高值医用耗材人工晶体带量采购。
在官方发布的数据中:参与本次集采的22家企业中,产生中选企业18家;在企业申报的100个品规中(进口产品89个、国产产品11个),有56个中选(进口产品50个、国产产品6个);与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原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44%,最高降幅达到85%。
此次陕西省发布文件表明,广受业内关注的11省采购联盟正式开启,所产生的降价辐射效应,将对全国范围内的药品格局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