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冠疫苗研发已经进入临床三期试验阶段,并已具备大规模量产的能力,各项进度均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国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最快或于今年底或明年初上市。上市之后,面对庞大的人口数量,我国现有疫苗运输体系能否保障大量新冠疫苗的运输。近日,针对疫苗运输等问题,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秘书长秦玉鸣接受了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的专题采访。
据秘书长秦玉鸣介绍,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冷藏库的面积超80万平米,较2018年增长近50%。目前达到可进行医药疫苗冷链物流运输的服务公司总计达120家,完全具备新冠疫苗运输的能力。
目前我国新冠疫苗研发已经进入临床三期试验阶段,并已具备大规模量产的能力,各项进度均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国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最快或于今年底或明年初上市。上市之后,面对庞大的人口数量,我国现有疫苗运输体系能否保障大量新冠疫苗的运输。针对以上问题,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秘书长秦玉鸣接受了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的专题采访。
Q1: 新冠疫苗未来的仓储和运输将执行怎样的标准?
2019年12月1日,《疫苗管理法》正式实施,作为全球首部疫苗相关的法律,鉴于疫苗的特殊属性和疫苗安全的客观要求,做出了如下规定:首先,按照”四个最严”的原则,国家对疫苗实施最严格的的管理,确立了”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治理框架,并制定一系列法律规定加以保障。其次,强调对疫苗必须实施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在疫苗研发、注册、生产、流通以及接种等环节确立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和规则。再次,为了保证疫苗流通质量,要求相关方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要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保证环境温度和冷链储存,并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记录。其中特别强调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接种单位在疫苗使用中的质量责任和质量要求,这一点比以往相关法律规定体现出明显的制度进步。
2016年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配套的《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等5个附录》明确规定冷藏药品仓储和运输规范,与《疫苗管理法》同时实施的《药品管理法》新修订案,虽然取消了GSP认证,实质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企业GSP相关规定执行的监管,这也是新冠疫苗仓储和运输必须遵守的规定。
综上,不仅仅是新冠疫苗,所有疫苗仓储和运输都将执行最严的标准,以确保疫苗质量安全,保障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
Q2:目前我国的疫苗冷链运输和仓储能力如何?未来是否足够满足新冠疫苗的大批量上市?
首先,从行业数据来看,随着追溯体系的建立,行业监管史上最严,药品冷链运输越来越受到重视,冷藏库和冷藏车规模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根据《中国医药物流发展报告(2020)》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医药物流仓储面积为2066.87万平方米,较2018年增长17.13%,其中冷藏库面积为80.6万平方米,占比为3.90%。与2018年相比,同比增长47.56%,冷藏库面积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在2019年我国医药物流自有运输车辆34477辆中,其中冷藏车8146辆,占比为23.62%,较2018年同比增长61.96%,冷藏车数量大幅度增加。
其次,从行业企业发展动态来看,随着两票制、第三方物流审批取消等政策的实施,第三方物流在近两年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在医药供应链中的价值凸显。近两年有不少企业纷纷进军医药冷链行业,加上今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医药冷链行业备受资本市场关注,医药冷链市场的仓储和运输能力会越来越强。
另外,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组织制/修订的国家标准《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于2012年11月发布,同年12月实施。截至目前,共开展13批试点企业工作,405家企业成功入选;8批达标企业工作,115家企业成功入选;2批示范企业工作,15家企业成功入选。此项标准的推行,行业企业在药品冷链、疫苗储运服务方面的能力大大提升,有效确保了冷链药品的储运安全。此外,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不完全统计,已有18个省市的90余条招投标项目将此标准作为投标资质之一,包含省疾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政府、生产和终端企业等40余家企事业单位,涉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福建、四川、浙江、江苏、山东、湖南、湖北、广西、安徽、黑龙江、内蒙古、新疆、海南等地,在疫苗、中药饮片、检验标本等冷链配送项目方面,将该标准的试点、达标资质作为招投标的加分项目。而且在各地药监局对企业进行飞检时,也明确要求储存和运输冷链药品、疫苗的企业除了要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还应该严格参照《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此项标准正逐步得到行业的认可,也将为新冠疫苗的运输提供标准规范。
另外,今年7月份,《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99号)中,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检测和能力建设、疫苗冷链能力建设、公共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等。在此文件中,明确在疫苗冷链能力建设上,提出资金预算支持和冷藏车、冷藏库、医用冰箱、冷藏包等设施设备数量要求。8月份相关各省已经积极落实中央政策,明确各级资金补助支持规划,备受关注的疫苗冷链运输体系建设将会迎来转折性的改变。
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史无前例的严峻形势下,医药物流行业依然不辱使命,保障国家和人民对医用物资的需求。因此,无论是从国家顶层设计层面,还是行业发展来看,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满足新冠疫苗的大批量上市的仓储和运输需求,为保障社会大众的生命健康承担应尽的责任,贡献应有的力量。